2014年度缝制机械维修工/装配工技师国家职业技能资格申
2014-12-24 10:04:17 来源:缝配信息网
各有关单位、有关人员:
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精神,加快落实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,根据《中国缝制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管理办法(试 行)》,中国缝制机械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拟于今年年底组织开展一次缝制机械维修工、缝纫机装配工技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鉴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评原则
按照国家“统一标准、自主申报、社会考核、企业聘任”的原则,本次鉴定不设比例限额及身份限制,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参加,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员,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评。对掌握高技能、复合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。
二、申报截止时间
2014年12月12日
三、考评时间、地点
2014年12月20日,江苏常熟(暂定)
四、考评条件
根据《缝纫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》的相关要求,本次技师申报条件按《2014年度缝制机械行业技师申报条件》(附件1)中的规定执行。
五、考评方式与办法
考评采取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。具体办法见《2014年度缝制机械行业技师考评办法》(附件2)。
六、申报职业(工种)范围
1、缝纫机装配工
2、缝制机械维修工
七、申报材料
1、《轻工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一式2份(附件3);
2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,小二寸照片3张,照片背面注明姓名;
3、缝纫机装配工/维修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(证书不足5年者应附协会认可的培训证书,不足3年者应走破格申报程序);
4、个人技术总结或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。
5、申请破格申报人员应增加以下资料:
(1)现有技术职称或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;
(2)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;
(3)相关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;
(4)由单位加盖公章的《申报人主要工作业绩情况表》1份(附件4)。
八、评审服务费
本着“收支平衡,以支定收”的原则,本次技师考评服务费为1000元/人,由申报人在申报有效后自行汇入指定账号:
开户单位:中国缝制机械协会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北京现代城支行
银行账号:3194 5602 9945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号楼C座702室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科技培训部 刘小龙 陈戟
联系电话:010-87747826 13910906310
传 真:010-87747737
Email:chenj@csma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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